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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法院:阳光司法有新招
发布时间:2014-12-12 14:12:09


    本网讯(陈亮)  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工作通过“三公开”即: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该院积极探索,不断拓宽工作新方法和新途径,力争促进阳光司法工作效果再获提升。

    一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裁判文书进行打分。该院在裁判文书公开上网的基础上,从中选取一定数量的判决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打分。通过对裁判文书的检查和评比,一定程度上推进了裁判文书的规范化,而且也促进法官自觉加强学习和进修,不断提升法官们撰写文书的能力,全面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

    二是邀请青少年学生为庭审进行打分。为了更好的宣传法律知识,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是非辨别能力,该院邀请了130多名高中生参加庭审旁听,并要求他们为庭审情况进行打分。学生们从不同视角对庭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一些好的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通过邀请学生进行庭审评分,不仅可以更直观的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宣传法律知识,而且拓宽了司法公开受众面,获得了“双赢”。

    三是邀请公安干警旁听庭审。该院选取一些典型的刑事案件,邀请公安民警旁听庭审。通过庭审观摩,一方面促使公安民警不断增强依法办案、规范办案意识;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对刑事庭审过程的监督,对促进公安、检察院、法院三部门更有效的协调配合以及促进办案及审判质量不断提高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从而达到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的目的。

    四是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该院主动邀请区、市、县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代表们一致认为,天峨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体现了该院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征求意见的工作理念。代表们热情地对该院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希望该院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推进阳光司法进程,真正实现公正司法为人民的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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