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成龙) 12月12日,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从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绵阳两级法院集中1年多时间主动开展清理历史执行积案活动,对近10年法院遗留的执行备案、发放债权凭证、执行终本等三类5422件执行积案进行彻底清理。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院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2536件历史积案恢复执行并全部执结,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02亿元。对历年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2886件案件,其中2537件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召开听证会、法律释明、完善案件手续等)进行处置,另外349件确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死亡,仍处于案件中止状态,基本甩掉执行积案的历史包袱。
为确保清理历史执行积案活动取得实效,2013年以来,绵阳中院先后制发了《关于全市法院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召开6次全市法院执行局长会议,对专项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并将清积活动纳入全市法院开展的“涉民生”、“涉金融”、“反规避、惩失信”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执行活动当中,强力推动清积工作的扎实开展。
全市两级法院针对长期未结的执行案件积极采取法律赋予的调查手段,依托“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等平台,通过查询存款、车辆、房管、土地、工商等途径,穷尽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调查措施,对符合执行条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恢复进入执行程序。同时强化失信惩戒,充分利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专项活动期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58件、集中曝光6批计265件、限制出境19人次,限制高消费36人次、采取司法拘留打击拒不执行行为11人次、向有关部门发协执876件、限制贷款融资235件,增强了执行威慑力,彰显了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