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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法官该如何践行法治理念
——读《法律人的理性与沉思》有感 作者:张坤 发布时间:2014-12-15 09:46:43
读完张军教授的《法律人的理性与沉思》一书,让我感到莫名的震撼,这种震撼不但源于著作本身能够用深入浅出的方式表达出博大精深的法理,更源于读者内心深处对于青年法官该如何践行法治理念的反思与忖量。 《法律人的理性与沉思》是一本关于法律的随笔,但其内容和观点倒并不随便和简单,从某种意义上说,该本随笔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不亚于严肃庄重的学术论文。从内容可以看出,该书是张军教授对其法律职业生涯的阶段回首,将其内心对待法律的态度以随笔的形式表述于外的结晶。同时,著作针对性很强,或许可以称为心之所向,文之所至。 古罗马哲学家马可·奥勒留在其所著的《沉思录》中写到:“不要虚有学问的外表而丧失自己的思想,也不要成为喋喋不休或忙忙碌碌的人。”张军教授作为一位大学老师、一位名副其实的教书匠,与那些把大家都能听得懂的事情或道理用大家都听不懂的话说出来的专家学者相比,其用理性的思维将晦涩难懂的法律以现实生活中生动的事例为切入点,阐释的如此淋漓尽致,不得不让人惊叹。然,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在习得法律知识、经受思想洗礼的同时,该如何领悟法律的真谛,践行法治理念。 青年法官要不辱使命,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法律权威是表征普遍性与表征个殊性的交叉范畴,其要求我们青年法官在洞察其产生、发展的一般过程和内在机理的基础上,以司法实务需要为出发点,将其应然状态转化为应有的实然状态。美国著名哲学家、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一书中谈到:“在法律铸造的帝国里,法院是法律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法律的命运、法院的命运与我们青年法官的命运息息相连,作为青年法官应该不辱使命,共同努力促使法律权威的树立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现。 青年法官要树立敬畏法律的意识,努力约束手中的权力。法学理论的奠基人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过:“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司法权作为公权力之一当然也不例外。从司法活动运作的现实状况和司法权力构造原理上来说,克服司法权力配置缺陷的有效途径之一便是法律主体自身对规则的绝对遵守和服从,而树立敬畏法律的意识成为青年法官遵守和服从规则的集中表现形式。 青年法官要秉承公平正义之心,努力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的价值实质。作为一名法官,裁判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关乎到一个人的前程命运。因此,青年法官应该秉承公平正义之心,面对当事人时要学会换位思考,耐心地与每一个当事人沟通交流;遇到理不清的事实、法律适用的困难,冷静下来,多想一想、多向老法官请教一些,慎重地审理每一起案件。 青年法官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中坚力量,不但要潮气蓬勃、青春洋溢,在自己本职岗位上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更要“有血有肉”、“承接地气”,敢于排除外部不当因素的干扰,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官的形象、司法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法治理念是我们青年法官应该秉承的基本理念,更是我们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融入血液的精神信仰。 (作者单位: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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