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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法院试点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4-12-16 11:03:33


    本网讯(田文忠)  2013年6月以来,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楚雄州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基层法院之一,该院集中管辖本辖区及武定、永仁、牟定、大姚、姚安6个县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该院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新思路、新举措,行政案件集中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元谋法院首先是主动与县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人、财、物方面的支持;其次是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选强配齐行政庭审判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试点的前期工作;再次是派出行政审判法官在分管副院长的带领下深入所管辖的法院进行调研座谈,了解行政审判工作情况;适时召开全州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交流会,总结工作亮点和成效,听取所管辖的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该院把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关口前移,诉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工作力度,积极做当事人的疏导和法律释明工作,通过调查、了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自己的职责,改正有瑕疵的具体行政行为,使大量的行政案件化解在立案前,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为方便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诉讼,该院采取“阳光司法”、巡回审理等审理方式,辖区内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均在当地开庭,有针对性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干部职工及群众观摩庭审,并向旁听人员发放问卷调查表,开门纳谏;并组织召开行政诉讼案件集中审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就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征求意见、建议,扩大试点工作的宣传范围和影响力,在探索中不断总结完善,把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引向深入。同时,做好判后释疑和维稳工作,杜绝因行政诉讼而产生新的社会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12月15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6件,已审结46件(含裁定不予受理12件),审结率为100%;受理行政非诉案件25件,已审结25件,审结率为100%。通过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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