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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法院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4-12-16 15:14:15
本网讯(黄琴芳 苏茂明) 近年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健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从2011年至2014年,该院共审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案件4653件,其中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民事案件4260件;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妇女刑事案件393件,497人。2013年,八步法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授予2013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构建多元维权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八步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畅通维权信息渠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工作方针,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妇女儿童接待窗口,给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减免诉讼费,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于涉及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一些特殊案件,及时与妇联、团委等部门联系沟通,寻找帮助妇女儿童维权的最佳方案。调处民事纠纷时,依法对妇女儿童予以照顾。注重做好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执行工作,保障胜诉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实现。 打造专业少审队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2012年12月,八步法院成立广西首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对整个贺州市三县两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打造专业的少审队伍。通过制作“致家长的一封信”,指导家庭教育;邀请人大、妇联、团委工作人员担任“临时家长”,维护特殊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联合妇联、团委等社会力量,对未成年犯进行帮教,形成惩处、矫治、改造和挽救的帮教工作机制;与妇联、团委等共建“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基地”,在思想上关心、学习上帮助、行为上引导“留守儿童”,预防农民工子女犯罪;设立心理咨询室,对不同类型的青少年犯,有针对性地给予心理疏导;通过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了一套“以审判为中心、以帮教为重点、以防范为己任”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体系。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在“3·8”、“6·1”“12·4”等纪念日,八步法院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以及“少年法庭开放日”等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今年下半年,结合实际工作,与八步区有关单位共建八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让更多的青少年在寓教于乐的氛围中近距离接触和感受法律文化,得到启发,从源头上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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