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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14-12-17 11:10:01
本网讯(伍春艳) 近年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有力维护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开辟审判场地,该院到监狱、学校就地审理案件,让旁听人员更直观地了解法律,从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2014年以来,该院到小学、社区、广场等开展法律宣讲和咨询活动8场次,发放法律宣传单20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35人次,受教育师生及群众多达20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积极开展帮教活动,对少年犯进行回访。 四是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无诉社区”、“无诉村屯”活动。 五是配合司法局及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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