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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法院领导办案量化考评制获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14-12-17 14:06:17
本网讯(伍春艳) 今年以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班子领导自觉转换角色,深入业务庭担任审判长和执行员,共主办案件46件,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14件,参与调解、执行案件280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随着案件逐年增加,为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提高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该院于2014年2月确立了拥有审判职称的院领导每人每年必须办理10件以上案件的工作新机制。 该院要求,具有审判职称的院党组成员年内每人至少承办10件以上案件。在案件的数量上,要根据实际情况宜多不宜少;在案件的选择上,要解决基层民生案件,联系服务群众,倾听当事人的声音;在案件的类型上,每人须承办刑事审判案件1-2件,基层法庭的案件1-2件,其他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及执行案件,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自由调配。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要倾听业务一线干警的意见,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共同想点子、出亮点、创新招,同时及时收集反馈各部门问题进行讨论解决,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案件的处理难易程度上,绝不允许为追求数量选择简单案件办理,坚决杜绝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对于重大疑难的案件要带头办理,充分起到表率作用。 在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法官审结案压力逐渐增大的情况下,该机制的确立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审判资源,缓解业务部门的法官办案压力;另一方面也切实树立了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官形象,为全体干警垂范,促进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务实基层基础,以转变作风成效凝聚干警全面履行司法职能。 “领导干部带好头,做好表率,才能调动好内部积极性,有效提高司法服务质效,我们将会把这项制度作为常态化机制坚持好、完善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们司法服务水平的满意度。”该院院长刘丹说。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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