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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不尽赡养义务被父母起诉要求返还房屋
发布时间:2014-12-19 10:50:34
长子不尽赡养义务被父母起诉要求返还房屋 原告王保安、曹品诉称:二原告共生育有二子二女。近年来,次子、长女、次女均能主动尽赡养义务,唯有被告王可不尽赡养义务,原告曹品患病住院,被告不兑医疗费用。二原告赡养事宜经亲戚以及村干部多次调解,至今未果。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每月给付二原告生活费400元;返还二原告所有的位于杨庄镇马街村中心街中段路东的东屋三间平房;每年10月1日给付二原告煤球400块;负担二原告患病住院农合报销后的四分之一的医疗费,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来源:
宝丰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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