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解码237个“服”字的奥秘
——探访大隆法庭“零上诉”的故事 作者:温颖 发布时间:2014-12-22 13:05:29
从2012年12月到今年10月,在近两年时间里,广西岑溪市人民法院大隆法庭创造了这样一组让人惊叹的数据:该庭审结各类案件237件,没有一件案件上诉,服判息诉率达100%。 没有一件案件上诉,意味着这237件案件中的当事人都对结果表示信服。这237个“服”字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奥秘呢?12月16日,笔者带着疑问,跟随法院工作人员前往大隆法庭一探究竟。 一路上,山峦环绕,蜿蜒曲折。法院工作人员向笔者介绍,大隆人民法庭是岑溪法院最偏远的一个法庭,距岑溪市区约55公里,管辖大隆、梨木、水汶三镇53个行政村的民商事案件。 经过一个小时颠簸,笔者终于到达了大隆人民法庭。令人意外的是大隆法庭近600平方米的院子里,晒满了黄灿灿的稻谷,人民法庭俨然成了晒谷场。一位年逾六旬的老妇用扁担挑着两个竹篮笑眯眯地走出法庭大院,对笔者说道:“法官对我们这些街坊邻居很熟络,知道我们收了稻谷没地方晒,就腾出地方,让我们来这里晒谷。”亲民,是大隆法庭留给笔者的第一印象。 走进法庭办公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公正廉明,秉公办案”几个大字。该庭现有三个法官,一个书记员和一个法警。法官平均年龄五十岁左右,都是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他们年过半百,却甘愿承受每天两个小时“在路上”的奔波,来到这个偏远的小镇,做乡亲们的贴心人,守护一方的安宁。 解密一:便民服务赢信赖 当问起两年来该庭审结的237件案件,如何实现“零上诉”时,庭长李思鹏说:“将心比心,多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群众才会信任你。” 今年有这样一个案子,让书记员小傅印象深刻:那是个炎热的星期六,李思鹏还在为一起普通离婚案件的调处忙碌着。他在通知被告应诉时,得知被告在云南省私企工作,如果请假回来应诉,将面临失去工作的风险;而原告也在广东工作,来回法院有诸多不便。考虑到当事人实际情况,李思鹏决定征询各方当事人同意,将原、被告电话中所陈述的意见整理成调解笔录,并根据原告的要求让其星期六回来看笔录后确认签名,同时也应被告的要求将调解笔录用快递的形式邮寄给他,在被告收到调解笔录看过无异议后在调解笔录及送达证上签名再寄回法庭。 两个当事人天各一方,法官最后通过电话异地调解纠纷,大大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这让原告闭某珍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感激地说道“真没想到法官会处处为我们着想,方便了群众,辛苦了你们啊!” 解密二:真诚调解促和谐 在法庭文化室的照片墙上,有这样一个温馨的画面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天空中飘着小雨,一对夫妇和三个孩子在大隆法庭门口相拥离开。肖法官笑着说:“这是在一起离婚案件判决后,我们继续做调解工作的成果。” 覃女士与杨先生于1997年恋爱并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子两女,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然而,2012年11月,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争吵后,覃女士在跳楼自残受伤,后被送进医院治疗,这让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此后,杨先生常发发手机信息侮辱、威吓覃女士及其娘家人,激化双方的矛盾。今年3月21日,覃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开庭审理后,法院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调解无效后,当庭判决不准离婚。 判决虽然下了,但工作还没有结束。当覃女士即将离开法庭时,双方最小的女儿紧紧抱着覃女士,哭喊着:“妈妈,抱紧我,别离开。”庭长当即抓住这个有利的时机,以亲情为切入点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劝告覃女士应多考虑孩子,珍重自己的身体,不应采取自残这种过激方式处理矛盾。同时,对杨先生发手机信息侮辱、威吓原告及其娘家人的行为予以批评。最后,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表示今后会好好过日子。于是,出现了那一幅的感人的画面。 解密三:判后回访消疑问 参观完法庭后,庭长告诉笔者,他们准备前往大隆镇旺坡村回访一位身体权纠纷案的当事人。 在路上,笔者了解到,今年7月,原告周甲开摩托车从大隆镇回旺坡村的路上,被其弟周乙正在砍伐的一株黑榄木砸中,致其受伤入院治疗,共用去医疗费27828元。周乙支付了26651元后,就拒绝再支付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周甲一气之下,把其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39176元。法官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4871元给原告。 判决后,了解到被告周乙对判决结果存在较多疑问。庭长决定在判决后的第二天,跟主办法官一同到被告人家中回访,进行判后答疑。 正在家中的周乙看到法官们的到来,显得有些意外。法官们说明来意后,周乙请法官们坐下,把自己的疑问一一说了出来。他认为赔偿金额过高,而周甲在行驶中不戴头盔也有过错,再者双方曾口头约定,周乙支付医疗费后,不再追究其责任。 主办法官拿出《侵权责任法》相关法律条文和关于赔偿标准问题的司法解释向周乙逐项解释。并告知周乙在山上砍伐林木负有注意安全的义务,原告伤残的部位不在头部,故对其主张原告不戴头盔有过错的观点不予支持。关于口头协议,由于周乙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也不能支持。 看到周乙渐渐认同了判决后,庭长又以亲情入手,说“你小的时候,你哥哥必然也曾照顾过你,如今,他年老多病,又遭此创伤,日后生活必将面临很大困难,兄弟如手足啊,我想你们的父母也希望看到你们相互扶持。” 周乙听到此,不禁羞愧地低下了头。他又说道:“听法官说了那么多,我也认识到判决的公正性,你们的判决我‘服’了。” 这样,又一个“服”字在法官的真诚回访中产生,大隆法庭237个“服”字的奥秘也被一一揭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