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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新媒体时代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纪实
作者:范海妮   发布时间:2014-12-23 11:12:36


    伴随着博客、微博、微信的飞速发展,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以司法公开作为切入点,自觉适应新媒体环境。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充分运用新媒体公开法院各项工作,借助新媒体将司法公正的正能量快速传播,在建立共信的基础上形成司法公信,使良性互动成为司法公信力提升的利器。

    2011年11月,爱辉区法院网正式开通,网站涵盖“新闻中心”、“司法公开”、“诉讼指南”、“视频在线”、“庭审直播”等14个版块,23个栏目。通过网站,全方位、立体性展示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截至目前,法院网站共更新各类信息604条,为公众更加详细、生动地了解法院工作打开了一扇明亮窗口。

  2014年5月,爱辉区法院官方微博正式开通,开通以来共更新微博1322条,第一时间发布法院工作最新动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向广大网友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微博中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通过发布法院工作新闻、宣讲国家政策与司法解释,通报法律实施与裁判立场,以辨法析理形式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与支持。开展与网友的互动,通过网友的短评和回复,了解社会对法院工作的关注点和兴趣点,进一步促进和提高法院的审执工作质效。积极应对网络上有关法院工作的不实信息,引导舆论了解事实真相,让人们学到法律,了解法院,理解法官。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爱辉区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宪法宣传日”活动,通过法官走上街头宣传宪法、敞开大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使之更加真切的感受到“公正司法”,也通过宣誓告诉新任法官如何在工作中诠释“司法为民”。这一系列活动,法院都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实时直播,收到良好效果。

网友“开始小不懂”评论:希望法院今后多开展这样的活动,让群众更多了解法院和法官工作。

    网友“倔嗒嗒的小蜗牛”评论:原来,宪法对我们的生活有这样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后要更加关注宪法,让宪法真正融入我们的生活,成为维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利武器……

    2013年10月,爱辉区法院庭审直播栏目正式开通,截至目前,法院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共直播案件48件,让人们足不出户便可了解案件的庭审全过程。

    热点敏感案件,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薄熙来案的成功微直播成为新媒体时代司法公开的一个重要节点,也给法院新媒体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机缘。为此,爱辉区法院及时更新思路,及时传播社会关注热点案件和群众热议敏感案件的正确信息,减少群众疑惑,营造司法正能量氛围。

    辖区群众普遍反映:法院通过微博、网站、庭审直播等媒体公开法院各类信息,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杜绝了不应该有的合理性猜疑。通过公布典型案件,也向社会公众敲响了违法犯罪的警钟。

    为了让全社会了解法院对打击“老赖”、倡导社会诚信的决心和信心,爱辉区法院在今年7月,公布了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报纸、电视台、公共宣传栏公布的基础上,通过官方微博、法院网站进行了发布,同时以“法官提醒”、“讨薪提示”的形式发布预防和处理恶意欠薪的相关知识,把社会关心的更多信息传达给群众。

    在公布各类工作、活动信息的同时,法院还通过新媒体公布法官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在老百姓眼中,法官的工作和生活,既严肃又神秘,总让人不由自主地敬而远之。为了更广泛宣传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爱辉区法院及时宣传优秀法官的事迹。我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蓝晓娜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今年,她又参选“龙江最美法官”,法院通过微博、网站实时更新参选动态,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法官的辛苦和压力,让群众更加理解法院和法官的工作。

    如今,爱辉区法院正在积极筹措开通法院官方微信,为群众打造“双微一网”(微博、微信、法院网站)便民互动平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爱辉区法院人将紧紧跟随党中央的步伐,不断加强司法公开,让司法公开的阳光照遍每一个角落。

    新媒体时代,爱辉区法院没有缺席。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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