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桂平法官冬至节出击逮“老赖”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4-12-23 12:00:25


    本网讯(冯满芝 廖锐琼)  “今天冬至过节,请法官千万别拘留我,我现在马上还20万元,剩下的欠款本息保证在2015年2月19日前还清……”12月22日上午,在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当看到执行法官将要宣读拘留决定书时,吓得脸色大变,浑身发抖的李某马上作出还款承诺。

    李某是某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10月,某发展公司投资到某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后因种种原因,某发展公司退出投资合作,由某开发公司退回投资款及相应的收益给某发展公司。经双方结算,某开发公司尚欠某发展公司投资款671000元。经多次追收未果后某发展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开发公司返还投资款671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给某发展公司。某开发公司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某发展公司遂于2010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时,某开发公司就已将属其公司所有的全部资产变卖,就连仅有的一间办公室也是租别人的房子用,变成了皮包公司、空壳公司。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某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便长期外出,销声匿迹,不知下落。执行法官多次到某开发公司的办公室,经常遇到的都是铁门紧锁,无人值班,多次到李某家,遇见李某的妻子,也是一问三不知。由于没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找不到法定代表人,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困境。

    执行法官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加大执行力度,联动多方力量查找并拘留李某以此作为执行突破口。法官采取了向公机关发协助查找函以及向李某所在的街委会、李某家的左邻右舍、李某最有可能经常出没地方的群众了解、打听、请求协助等多方联动执行的办法,给李某布下“天罗地网”。功夫不负有心人,12月22日上午8点,执行法官接到了李某回家过冬至的举报电话,于是立马驱车直奔李某家,将毫无防备的李某逮个正着。

    李某被带回法院执行局,就在执行法官将要宣读拘留决定书的前一刻,吓坏了的李某表示愿意打电话叫人马上拿20万元到法院归还某发展公司,并对余下欠款作出定计划归还的书面保证,请求不要在过节时对其进行拘留;同时李某也打通了申请执行人某发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谭某的电话,苦苦衷求谭某给予谅解,谭某看在曾是合作朋友的份上,同意了李某的还款承诺,法院遂放弃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



责任编辑: 李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