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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三完善”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发展
发布时间:2014-12-23 13:59:52


    本网讯(唐海奎)  近年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保障机制,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选任机制。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增选方案,注重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民族的人员,降低党政机关人员、城镇人口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比例,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等群众的比例。目前,该院陪审员人数已增至102名。

    二是完善管理机制。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培训、考核人民陪审员,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绩效档案,将人民陪审员履责情况、工作表现报县人大常委会备。制订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让所有人民陪审员都能参与案件审理,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陪审员对司法办案工作的接触面,确保参审面达到100%。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沟通汇报,请求增加人民陪审员经费。与此同时,积极建议在编制人民陪审员预算时,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对开展人民陪审员所需的培训费、资料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分项单独预算,加强定量分析,并适当增加相关经费,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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