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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天平在大山深处闪耀
——凤山县人民法院牢记宗旨司法为民剪影
作者:韦鹏雁 黎俊宏   发布时间:2014-12-25 13:54:48


    12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对凤山县人民法院推行的“山区巡回法庭”制度作出批示,认为该制度有效破解了山区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值得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希望凤山法院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普及群众法律知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更多新鲜经验!

    在此之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曾对该院工作作了两次批示。12月17日,河池市委书记黄世勇批示,对“山区巡回法庭”予以充分肯定。河池市、凤山县的分管领导也先后“点赞”。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区人民法庭管理创新先进法院、全区优秀法院……荣誉接踵而至。新华社、人民日报、广西日报等媒体纷纷关注。

    凤山法院为何赢得如此赞誉?院长闭克武认为,是该院牢记宗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立足审判职能和县情实际,探索出新形势下司法为民工作新路子和山区法院特色审判之路。

    日前,笔者到凤山走访,截取几个镜头,以飨读者。

    【镜头】凤山县居民姚某和丈夫夏某闹矛盾,一气之下带两个孩子回100多公里外的凌云县娘家,并起诉离婚。凤山法院法官到凌云上门调解,法理兼施,夫妻俩摒弃前嫌。当事人感叹:“法官不上门,这个家就没了!”

    【延伸】“山区巡回法庭”让群众打官司不再难。2011年6月起,凤山法院将凤城、平乐、长洲等3个派出法庭的审判力量整合为“大巡回法庭”,构建了庭(大巡回法庭)、站(在三个派出法庭办公地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旅游局、工商局等设立工作站)、所(设立在各乡镇司法所的办案场所)、点(在村屯或社区设立的办案点)、员(在村屯或社区的人民调解员)“五位一体”的巡回审判模式,变“坐堂审判”为流动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先后巡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00多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12和2013年,该院受理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25%和12%,今年1至9月同比下降10%。

    【镜头】“我们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了!”今年8月的一天,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接到了廖某打来的电话。

  2011年8月,未满18周岁的高中生廖某等3人因涉嫌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提起公诉,被判单处罚金。法官多次与学校及社区矫正机构联络,帮助和鼓励他们重返学校、回归正途。

    【延伸】天平光芒照亮成长之路。凤山法院创新少年审判思路,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被告人走向新生。

  “法官姐姐”呵护成长。全院16名年轻女法官,在全县各中小学(完小校),设立“法官姐姐工作站”,通过送法进校园活动、建立QQ服务群等方式,和学生“零距离”沟通,提供“零障碍”服务。“法官姐姐”举行法制宣传25次,接受师生、家长咨询300余次,收到咨询信件200余封。

    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处理机制。对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侦办、受理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不妨碍案件诉讼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实行分案移送起诉、分案起诉和分案审判。此机制属全区首创,自治区高院列为信息统发各级法院学习借鉴。

    凤山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已经形成队伍专业化、场所独立化、工作制度化、庭前调查和庭后回访帮教常态化、档案规范化的格局。2011年5月以来,判决的22名未成年被告人,在服刑期间和回归社会后,无一重新犯罪。

    【镜头】凤山法院大院内,刻在墙上的院训“崇法致公,厚德为民”8个大字格外醒目,法官们的笔记本、台历、茶杯上都有这8个字。在河池,该院是第一个有自己院训的基层法院。院内的墙壁、楼道,变成了警营文化长廊、宣传展板、廉政文化展厅。

    【延伸】“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核心文化深入人心。凤山法院致力于用文化打造团队,建设学习型法院,成为山区法院文化的样板。

    每年开展不同主题的“读书月活动”,院长选购相关经典书籍,赠送给干警。读书后撰写读书心得,思考如何在实践中提高司法能力;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联合设立“研训合作基地”,实现人才培养、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资源的共享;聘请著名法学家孟勤国教授等为法律咨询专家,通过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课、提供咨询意见等,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

   学习使人进步。2011年以来,该院共有12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有31名干警获得晋职晋升,法官断层问题得到了大大地缓解。

    【镜头】80后法官周海国,刚工作时能力经验都不足,干起活来缩手缩脚;家人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常犯“思乡病。”凤山法院党组安排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对他“传帮带”,让他列席审委会、党组会,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业务能力提升的同时,融入了大家庭。如今,他已是刑庭的负责人。

    【延伸】“融入型”党建激发队伍活力。凤山法院党组坚持“党建带队促审判”的思路,突出党建为龙头,推行“融入型”党建工作方式。

    工作思路,从“围绕型”向“融入型”转变。2011年5月,新班子上任后,提出将党建工作融入法院工作各个领域,将党建工作放在审判大局中思考,把全体党员干部吸引在党组织周围,促进了法院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的全面提升。

    工作方式,从“经验型”向“创新型”转变。基层党建始终坚持高起点、准定位、全覆盖,强调“每个党员要有特长、每个支部(部门)要有特点、全院要有特色”,各党支部结合自身职能特点积极创建党建品牌。

    组织建设,从“游击队”向“正规军”转变。建好机关党务骨干队伍,保证专人抓党建;建好党员先锋模范队伍,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建好青年干部后备队伍,确保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作风建设,从“走过场”向“树形象”转变。连续13年保持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成为全县、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党员管理,从“利益激励”向“人文关怀”转变。树立“短期领导管人、中期制度管人、长期文化管人”的新理念,营造“用事业留人、用待遇留人、用感情留人”的良好氛围。落实领导干部与党员干警谈心制度、解决干警实际困难,近3年补助困难党员干警近5万余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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