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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实施五大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4-12-26 11:50:58


    本网讯(杨 丽)  2014年以来为了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坚持完善立案、接待、信访工作制度,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指导群众正确诉讼,落实司法为民的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方便群众诉讼。该庭实施了五项便民措施:网上预立案、刷卡机、诉前调解、司法救助、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

    今年9月1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正式启用网上预立案,当事人登录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阳光司法网进行实名验证后即可在网上递交诉讼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该庭的工作人员审查后回复当事人,告知他材料是否齐全,诉状符不符合要求等,审查通过后即可拿诉讼材料到立案庭立案,避免了当事人因材料不齐全或者诉状不合适来回奔波之苦,提高了该庭诉讼服务水平。

    该院安装POS刷卡机得到了广大来访群众的支持,在未安装POS刷卡机时,当事人交诉讼费得在法院开取诉讼费票据,然后持票据到银行缴费再持回执回到法院开诉讼费发票,过程曲折奔波,耽搁当事人不少时间。自从安装了刷卡机,只需持一张银行卡便可完成整个缴费过程,快速便捷。不仅方便了当事人,也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

    诉前调解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分清双方争议的是非曲直,明确当事人各自的责任,进而确定其各自的权利义务,使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以顺利解决一项制度。该院今年共诉前联调案件达300多件,使许多纠纷不用进入司法程序就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经济成本,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覃塘区法院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时刻把“司法为民”的宗旨放在首位,实施便民服务渠道,使特殊困难群体能及时立案,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共63件,减、缓、免交诉讼费近1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1.5万元,惠及贫困当事人126人,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方便特殊困难群众免为立案难。

    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设在诉讼服务大厅里,该院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原则,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实施援助,保障辖区内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为妇女儿童提供司法援助案件达40件,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驾护航。

    覃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今后会开拓更多的便民渠道,方便来访群众立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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