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工作通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创新机制引领歧路少年走向法治路
——宜州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侧记
作者:陈忠强 赖艳军   发布时间:2014-12-29 17:13:27


    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把对青少年的维权放在首位,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探索建立以审判为中心,保护、教育、挽救的新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注重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延伸,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前调查、庭后帮教工作,加大宣传调研及法制教育工作力度,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预防机制创新——开展法官进校园

    为了加强广大中学生的法律意识,突出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亮点,根据现今中学生热衷于通过电脑、手机使用QQ聊天工具的特点,该院在今年9月初建立一个旨在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及帮助全市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法制帮扶QQ群”,并于2014年9月5日在宜州市第三中学举行了开通仪式。

    该QQ群开通后,受到广大中学生朋友的欢迎,短短两个月时间里,QQ群成员增至300多人,刑庭二名年轻的女法官作为QQ群的管理员“法官姐姐”身份不定期发布一些法律知识、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并即时解答中学生朋友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思想困惑。两个多月时间里解答中学生朋友问题累计130多人次,问题的范围包括法律知识、生活中如何与父母相处、校园里与同学间的矛盾等问题,通过“法官姐姐”的细心回答和耐心开解,他们均得到满意的答案。

   “未成年人法制帮扶QQ群”不仅帮助未成年人增加法律知识,还成为他们贴心的“保护神”,为他们的成长道路起到很好的帮助和指导作用。这次QQ群创办活动是该院进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一次新尝试,也是一次有效尝试,把法制教育活动从原来一年一至两次的状况变成教育常态化,让中学生朋友随时随地学习到法律知识,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9月,该院未成年刑事审判法官还向宜州市第三中学赠送了宣传法律的书籍50册,同时以书信的方式给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提出要求和建议,要求中学生朋友们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掌握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同时也不要去侵害别人;建议家长们认真对待家庭教育问题,多与孩子交流,尽早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恰当的方法对孩子进行教育,避免成为“问题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2014年10月27日,受宜州市高级中学邀请,该院刑庭赖艳军同志到该校进行“法制讲座”,通过形象生动的实际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诠释了刑法常见罪名的犯罪构成和刑罚规定,并针对今年新增的毒品进校园案件与师生进行互动,就毒品的危害性进行宣传。同时,还鼓励在校学生学法守法,在学习和生活中把握好自己前进的方向,努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这次法制讲座受到全校师生们的热烈欢迎,校方也给予高度评价,取得了圆满成功。当天,宜州市高级中学还聘请赖艳军同志担任该校的法制副校长,同时颁发了聘书。

    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韦克勤认为,教育、挽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我们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诉讼机制创新——注重庭前调查、庭后帮教,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在未成年刑事审判中,该院认真贯彻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注重审前社会调查,认真考察被告人是否具备适用非监禁刑条件,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尽可能为他们提供缓刑的机会,避免交叉感染。

    2014年,该院对受理的案件中的36名未成年被告人均认真开展社会调查,不仅在宣判前到被告人所在学校、社区进行走访,考察被告人案发前的一贯表现,以及是否具备判后社区矫正条件,而且还专门召集被告人的父母进行深入调查,了解他们日常教育子女的方法以及和子女相处的模式,对他们不恰当的教育方式进行明确指出,并对他们今后如何教育、管教孩子进行指导,促进未成年被告人的改造,为下一步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多方面调查了解,主审法官、合议庭全面掌握未成年人被告人生活背景、成长经历及犯罪轨迹,从中分析导致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为合议庭对其的帮教及定罪量刑提供依据。

    在案件宣判后,主审法官对适用缓刑的被告人耐心地进行思想教育,保证其参与社区矫正的效果,同时与社区矫正机构密切配合,力争合力矫正。另外,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跟踪督查、定期回访,对于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和生活上有困难的非

    对于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犯,2014年11月20日,该院刑庭副庭长、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审判长赖艳军同志参加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到广西未成年人管教所的回访帮教活动,了解他们服刑期间的生活、学习近况及思想状态,为他们带去家乡变化的图册,同时鼓励他们勇于面对人生挫折,积极改造。这次回访工作使服刑的未成年犯深受感动,他们纷纷表示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归社会。

    完善裁判文书创新——法官寄语及判决书后附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

    该院在每年年初均制定有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组成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一年来,除按照培训计划分别由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审判长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人员进行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中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别程序的理解与适用等方面的11次培训外,还邀请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知识丰富、业务能力强的资深法官到我院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就未成年刑事案件中的法律理解及案件具体操作等实务务问题进行授课,提高了我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组成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我院全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任务。在2014年审结的20件未成年刑事案件中,上诉3件,经河池中院二审,全部裁定维持原判。

    在裁判文书制作方面,严格以证据确定犯罪事实,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说理充分,在裁判文书中体现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的结果,剖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方面原因,并通过法官寄语表达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鼓励和希望。同时,从今年五月份起,该院在每一份刑事判决书后,均附上该判决所适用的全部法律法规条文,让被告人清楚了解判决的法律依据,促使其认罪服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

    社会治理创新——建议倒查网吧违法行为

   该院未成年庭法官还提出建议,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出力出策。

    调查数据表明,2013年至2014年以来该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件53人,其中涉及网吧犯罪的案件有25件。通过深入分析未成年人涉网吧犯罪的主要特点和诱发未成年人涉网吧犯罪的主要原因,提出要建立网吧违法行为的倒查机制的建议。公、检、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网吧内发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要启动倒查机制,由文化执法部门予以查处。查证属实的坚决予以取缔,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责任编辑: 李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