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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运用远程视频系统提高案件执结率
发布时间:2014-12-30 10:33:17
![]() 图为案件执行现场。 本网讯(韦宇安) “请你们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执行方案依法强制执行,维护好执行现场,注意人身安全。”12月26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书记、院长梁健桂对在外执行的法官进行远程指挥调度。9点10分,参与执行的法官干警共30人全部到达指定位置,冒雨开始执行行动,2个小时后顺利执行完毕。 据了解,此次远程视频指挥执行,是申请执行人卢某喜与被执行人卢某萍的房屋侵权一案。案外人蒙某与被执行人卢某萍于2000年9月达成口头协议,同意以24000元的价格将一土地使用面积为86.7平方米的钢混结构房屋转让,卢某萍付与蒙某20000元后就一直居住在该房屋里,余款4000元经蒙某多年追讨未果。2007年12月,蒙某又以43800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了卢某喜并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协议书》,随即卢某喜付清了购房款。2008年4月卢某喜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当要求交付房屋时,一直住在该房屋的卢某萍以其买房在先拒不搬出。2008年9月,卢某喜以卢某萍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卢某萍停止侵权,搬出房屋并将其交还卢某喜。卢某萍不服判决诉至中院,中院经审理查明后于2010年7月15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期间,因被执行人卢某萍并无其他房屋居住,申请执行人卢某喜又未能找到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让其搬出而使得该执行案件一再搁置。直到执行人员实地查看,合议庭详细讨论,认为执行条件已成熟后,法院才决定于2014年12月26日强制执行该案。 为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平南县人民法院运用执行指挥系统,使院领导得以通过该系统对执行工作进行指挥,现场执行人员也能实时向院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12月26日,该院全体执行工作人员在万启福副院长的带领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当地村干部现场见证,依法进行强制腾房,两个小时后将屋内物品清理完毕,并将所有物品进行登记,列出了物品清单。远程视频使执行工作动态在执行中心屏幕清晰显示,执行现场一目了然。执行指挥系统的使用对不断增强执行快速反应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提供了物质条件,连续2个小时的执行工作在指挥中心的指导下有序进行,顺利结束。 今年来,平南法院启用远程视频指挥执行案件,顺利执结2件“骨头案”,全院执结案件440件,执结率91.67%,执结标的金额3200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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