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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友因“三缺一”着急赴约醉驾被查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5-01-08 14:41:51


    本网讯(唐海奎)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所有驾驶员都应牢记的一点。然而,一男子,因为嗜好打麻将,闻听朋友电话邀约,放下酒杯便驾车赴约,谁知半路被交警查获。2015年1月5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该男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程海山今年39岁,家住营山县城某小区,平常喜欢打麻将。2014年11月18日中午,程海山在家吃饭时,饮用了多杯白酒。期间,他接到一个朋友打来的电话,称“现在,我们在西月湖公园喝茶,已经是‘三缺一’了,你来不来,要来就赶快。”程海山正愁下午时光闲瑕,不晓得如何打发。于是,他答应朋友后,立即撂下酒杯,准备驾驶汽车前往约定地点打麻将。程海山的妻子知道丈夫中午喝了不少酒,说“你酒喝多了,不能开车,实在要去的话,我开车送你去”。程海山不为所动,执意要亲自驾车前往。程海山的妻子不放心,便坐到了副驾驶室座位上。当车行驶至营山县中医院路段时,程海山见前面有交警查车,心里感到害怕,便加起油门逃离,后被执勤交警截获。经鉴定,程海山血液乙醇含量近200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程海山于次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4年12月15日,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程海山犯危险驾驶罪,向营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12月22日,营山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被告人程海山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称都是法纪意识淡漠害了自己,今后再也不酒后开车了。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海山无视国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程海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程海山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恰当,法院予以采纳。据此,根据被告人程海山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院遂于日前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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