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各地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新疆轮台"9·21"案件相关责任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潘从武   发布时间:2015-01-09 10:43:40


    2014年9月21日,新疆轮台县发生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后,经查,一些单位或部门负责人负有相应责任,为严肃纪律,近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给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副州长、轮台县委书记刘福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轮台县委副书记、县长吐尔逊江·阿不都力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轮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高海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轮台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翟文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轮台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阿里木·热西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轮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帆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党委书记郭训勇撤职处分;

  给予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库尔班·克日木撤职处分;

  给予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依力哈木·赛买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轮台县阳霞镇党委书记姜龙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轮台县阳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艾尼玩·居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负有治安要素漏管失控责任的轮台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库尔班·阿不力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负有治安要素漏管失控责任的轮台县质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居马·热杰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负有协调、指导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责任的轮台县综治办主任完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负有维护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不力、落实安全生产维稳制度和措施不力责任的轮台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余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负有营业厅安全防范不到位、维稳宣传不到位、实名登记落实不到位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新疆移动轮台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新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负有营业厅安全防范不到位、维稳宣传不到位、实名登记落实不到位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新疆联通轮台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孙胜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