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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去年查处党员干部1791人
作者:潘从武 发布时间:2015-01-12 11:09:26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获悉,2014年,新疆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的问题1099起,查处党员干部179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9人(其中厅级2人、县处级34人),分别比2013年上升298%、497%、610%。 据统计,2014年,新疆全区共组成260余个督查组,检查酒店、宾馆936家,商场超市244家,抽查旅游景点113个,度假村、农家乐等395家,车辆7243辆,调阅各种公款消费发票记录4万余份。自治区纪委分5批实名通报典型案件40件,并在“五一”、“中秋”节前,将查处的36件典型案例上报中央纪委网站公开曝光;各地区各部门也先后对95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自治区纪委先后约谈自治区16个行业监管部门和重点单位的领导及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提出加强监管的措施。仅去年元旦、春节期间,就组织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查实违规违纪线索125条,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给予组织处理112人,清退、收缴违纪资金50余万元。 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实施以来,新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从紧,抓大不放小、抓早不抓晚,2014年共对119名操办婚庆事宜的厅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事前提醒谈话,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8件,13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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