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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法院三举措助推巡回办案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1-13 14:02:20
本网讯(江天永) 入冬以来,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打造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这一民生牌,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选择案件多发区域,明确办案点。该院组建巡回法庭深入厂矿企业、社区、田间地头、农村边远小区、学校为巡回办案点。巡回办案的范围是农村交通不便、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民间借贷,当事人为病残、年老、妇幼群体,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充分保障巡回审判物资装备,实行审判公开。该院为巡回法庭订制了办案所需的设备,如巡回审判法庭横幅、国徽,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身份牌,配置专用车辆、电脑,录音机、摄像机等,为巡回办案提供有效的物资保障,彰显法律尊严。
三是固定巡回审判与流动巡回审判相结合。该院在每个乡镇、重点村设点固定巡回审判联系点,每月定期到联系点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同时,根据案情需要,巡回法庭有针对性地不定期不定点进行巡回。通过固定巡回和流动巡回的有机结合,既保证巡回办案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又充分体现了巡回办案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增强了巡回审判的覆盖面,深受群众欢迎。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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