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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四变”助力信访工作良性循环
发布时间:2015-01-13 14:36:52
本网讯(汪胜强) 为了从源头上全力破解涉诉信访工作难题,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四变”,助力信访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的轨道。 变被动接访为提前预防。该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开展服务企业活动,通过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指导和法律服务,减少因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而产生新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开展“百名法官进社区活动”,全天候全方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指导群众合法维权;解决联系群众的感情问题,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消融矛盾,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 变事后息访为审中息诉。在立案环节,该院加强诉讼风险指导,使当事人对诉讼后果有合理的预期,减少败诉后对法院的抵触情绪;推行立案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在审判环节,坚持调解优先,适度弹性司法,调和双方矛盾。在执行环节,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因案制宜地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强化执行和解。 变领导负责为个个有责。该院成立群众工作办公室作为信访工作专门机构,专职从事信访工作;实行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四定一包”,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明确领导和承办人的具体责任;建立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责任倒查追究制,增强每名法官的信访意识。 变单打独斗为联动协调。该院与县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把信访案件纳入到政府框架,从而建立起党委领导、法院理诉、属地政府稳控的多元化解信访难题的工作模式。主动寻求县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设立起困难救助基金,为有效化解信访难题开拓了新渠道。 据悉,2014年该院重点信访稳控率100%,涉诉信访率与上年同比下降17.4%。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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