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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三高速发生交通事故 警方征集死者身份线索
作者:姜东良 陈刚 栾心龙    发布时间:2015-01-16 10:14:54


    记者1月15日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1月9日早6时许,沈海高速公路678km处(靠近泊里收费站),车号为苏GK9903号的蓝色中型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处时,躲避不及的情况下,与进入高速公路行走至此的一老年男性相撞,致其当场死亡。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该老年男性,约60-70岁,身高165cm左右,灰白短发,皮肤较黑,上身穿黑色条绒上衣,下身穿灰蓝色裤子,脚穿迷彩胶鞋,发生事故时手中拿着铁锨和柳条框,框内有少量海蛎子。如果有该老年男性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与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事故科联系,联系人:费全彤警官(15065326922)。

    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请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或骑行单车等,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就是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当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反应,刹车不及时而酿成惨祸,更有甚者,还会引发二次事故,造成更大的人员财产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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