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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1-19 13:36:27


    本网讯(韦茂忠)  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突出“四个重点”,与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紧密结合,认真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专项工作。

  突出“组织”重点。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明确要求每年初各庭室要依托党支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底形成由庭室长签发正式报告,对工作执行情况上报院党组。

  突出“宣传”重点。与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相联系,要求每季度坚持开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及院党组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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