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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临高法院运用新媒体促进司法公开侧记 作者:黄颖 发布时间:2015-01-19 10:54:09
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有品牌、有特色、有规模、有效能的司法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在线诉讼服务平台、门户网站,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邮件等各种现代化通信手段,为当事人及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内容全、手段新、质量优的平台。 “四位一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加以提升,充分提高临高法院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法院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方式,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自2012年5月16日,临高法院在新浪开通了名为“临高县人民法院”的司法政务微博以来,已发微博14000多条,粉丝13000多人。该院始终努力把官方微博打造为集司法公开、法制宣传、法院工作、与公众沟通交流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平台。 2012年10月9日,临高法院首次在全省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网友发表评论说:“临高法院开辟微博直播庭审先例,借助微博探索司法公开的新途径,是朝着司法公开、透明迈出了一大步!” 临高法院还通过微博向社会发布每周开庭信息,方便公众有选择性的参与庭审旁听。 同年11月1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满怀信心迎接党的十八大”专栏刊登《依法治国:公平发展的中国抉择(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十年回眸·重大战略)——十六大以来重大战略述评之九》一文中,在“司法公开”部分论述“法律的生命在于施行,司法的权威源于公正中,列举的第一个事例是:“今年10月22日,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消息,从当周开始,该院将通过微博发布一周的开庭信息,为方便公众现场旁听,还公布了各法庭的庭审排期情况”。这是中央媒体对临高法院尝试利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新举措的充分肯定。 陕西省西安市网民“幸福爷的小妞”给临高法院微博发来一条私信,反映其亲属有执行案件在法院,并提供了被执行人有财产的线索。这是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通过微博多次交流,承办法官核实了王某家的财产,经过反复做工作,最终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2013年,最高院关于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评选揭晓,《临高县人民法院:开通法院官方微博,构筑法制宣传和司法公开平台》成为全省唯一获得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的法院。 2013年9月13日,开通“临高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社会公众只需用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就可以订阅临高法院微信,获取信息、查询案件,实现诉讼服务的全覆盖。 通过不断完善微信平台的服务功能,该院充分利用“双微”平台及时、便捷、互动的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微”服务,增强司法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3年9月28日,临高法院首次在全省基层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发布全省法院第一家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2014年初,最高院周强院长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以及无党派人士参观最高院信息集控管理中心时,听取了以临高法院为样本的海南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功能介绍,并予以充分肯定。 家住上海的案件人胡某在临高县与某房地产公司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他通过临高法院在线诉讼平台提交诉讼材料,并完成了立案等诉前手续。胡某说:“有了在线诉讼平台,节约来回的诉讼费用,多么方便当事人诉讼啊!”这是临高法院利用信息化方便当事人诉讼的真实写照。 2014年11月17日,临高法院开通全省法院为数不多的门户网站,打造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和司法便民服务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同时,该平台还可用于宣传法院各项工作,方便公众走近法院、了解法院,关注司法、参与司法。 门户网站的建成,形成了以官方微博、微信服务号、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四位一体”的司法便民服务和司法公开的全新体系,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现代化通讯手段,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公开的诉讼服务。 2014年12月8日,临高法院开通“文澜法苑”微信公众订阅号。“文澜法苑”微信公众订阅号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各种消息,努力打造成临高法院在移动终端上的家园。 临高法院利用新媒体为社会公众和诉讼当事人提供周到、完善的司法服务,扩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013年,临高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全国法院受表彰的50个集体之一,也是海南法院系统唯一受表彰的集体。2014年,临高县委推荐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海南高院唯一推荐为“2014年全国法院新闻宣传优秀集体”。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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