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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判后答疑”让当事人明白法理
发布时间:2015-01-22 15:17:50
本网讯(郭扬辉) “为什么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我提供的证据法院为何没有采信?”一些当事人在接到判决时经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近年来,这样的疑问在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得到明确答复,得益于法官“判后答疑”。 目前,一些裁判文书存在专业性语言多、针对性不强、说理不细等问题,普通老百姓很难读懂。因此,一些当事人在对裁判结果不理解的情况下,执意向上级机关申诉和申请再审或上访。有鉴于此,该院全面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在裁判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原承办法官对当事人就裁判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说明裁判的理由和依据,从而使当事人明白法理,服判息诉。 为确保判后答疑工作落到实处,该院提出四点严格要求:一是准确,需阐释的法律和说明问题要与裁判文书内容相一致;二是明白,要以平实浅显易懂的语言答疑,直至当事人明白为止;三是耐心,要耐心解答,特别是对那些少数民族、文化程度低的人、聋哑人等要不厌其烦,热情可亲;四是文明,态度要温和,言辞要平实,不可有冷漠、粗暴、推诿、避而不见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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