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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监狱犯人涉敲诈案移送公诉 违纪狱警追责
作者:郭毅 张冲 发布时间:2015-01-23 11:02:54
近日,有媒体报道“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某涉嫌敲诈勒索”相关新闻,法制网记者第一时间与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取得联系,并独家得到官方回应。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向法制网记者介绍,2014年11月11日,齐嫩地区检察院派出调查组对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某涉嫌敲诈勒索进行立案调查,11月28日调查终结,对监狱下达了《齐齐哈尔市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纠正监管违法检察建议书》,讷河监狱据此对服刑人员王某涉嫌诈骗一案已侦查终结,将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加刑惩处,对相关民警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经齐嫩地区检察院调查和讷河监狱狱内侦查科侦查认定,共有3名女性上当受骗。服刑人员王某先后利用手机聊天骗取3人信任,后又以裸聊视频相要挟,迫使受害人到监狱会见室或共餐室探视。会见室和共餐室均为大厅,只在工作日期间开放,室内配有监控设备和执班民警,并由参加会见的服刑人员所在监区民警负责近距离监听监视。 经查,服刑人员王某还以合伙做生意为由,骗取其中2人钱财共计11万多元。 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存在着个别民警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按照齐嫩地区检察院对此案相关人员责任的认定,讷河监狱于2014年12月对涉案民警和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撤职、降职、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 黑龙江省监狱局表示,此案暴露出监狱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深入整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制度,加大对违禁品的清缴和狱内案件的侦办力度,强化和优化监狱内部管理。同时加强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提高民警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严格公平公正执法。目前,厅局联合工作组已经进驻讷河监狱,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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