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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5-01-26 15:09:00


    本网讯(丁正全 )  针对法院执行工作难度大、执行结案率低的问题,近年来,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立足本院实际,转变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法,不断拓宽执行途径,及时总结执行工作中形成的新方法、新思路,有效利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和司法查控平台,多措并举,保证了执行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进行,实现了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树立了司法权威。

    执行应急机制提升实效。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效率较低等问题,该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于2013年5月建成执行指挥中心,逐步完善了执行应急机制,保证执行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执行线索后,迅速出动,及时处置,提高了执行效率。2014年以来,该院执行局共晚上出警28次,并利用节假日加大查找被执行人力度,执结了一批积案难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联动形成威慑。通过多部门共同协作,从各个方面打压“老赖”的生存、生活空间,促使其不得不自觉、主动地履行裁判,成为破解执行难的一个重要手段。该院在县政法委牵头协调下,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作用,收到了明显效果。如2014年以来,有两起上了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由于无法坐飞机和高铁,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一起涉嫌拒执犯罪和一起涉嫌侵占犯罪的案件,在县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公安机关上网进行通辑,都迅速抓到了被执行人,将案件顺利执结。该院在北京某区执行一起财产保全案件时,由于当事人转移财产,情节非常恶劣,该院通过最高院协调,争取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对当事人进行了手机定位,执行人员从南县出发,一天之内便到北京将当事人抓获。

    立、审、执统筹协调。当前基层法院诉讼案件大幅增加,而有的案件在立案时便找不到被执行人或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该院在立案环节便注重了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和风险提示,有些案件还对当事人做了相关笔录,减少了当事人由于案件审结后无法执行而造成涉执信访的情况。此外加强了审执配合,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在审判时,提示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一方面促使败诉方及时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也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时提供便利。在案件审理阶段,要求合议庭和审委会讨论案件时,将能否执行也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如今年该院审委会在研究陈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时,由于其财产目前不具备执行条件,审委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中止了诉讼。

    严格规范执行管理。为强化程序管控,制订了南县法院《执行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对执行立案、执行措施操作程序、合议事项、审批汇报程序、执行监督、结案和归档等具体流程操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任务分工明确、环节有序衔接。优化执行权的配置和运行,严格实行立案分案、执行、执行款物管理三分离。严把“进口关”,对新收案件由执行局内勤实行统一循环分案,杜绝个人要案子、挑案子的情况发生。守好“出口关”,对执行裁定实行合议并报经审批;严格终结、中止程序,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未执结的案件,确实符合终结、中止条件的方可实行。行装科设立执行账户,对所有执行往来款的给付由分管财务的院领导进行审批把关。对需拍卖的财产,严格按程序通过院司法技术室对外进行委托。把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点环节,严格要求执行干警详细录入执行日志,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地规范了执行行为。

    探索创新执行方式。在不违背宪法、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探索创新执行方法,从过去只注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转变为注重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效利用司法查控平台,穷尽财产调查措施,采取“六查一告知”的执行方法,即查银行存款、查车辆、查土地、查房产、查工商税务、查债权,并将查询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在采取执行措施的过程中,该院借鉴公安机关的侦查技巧和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2014年4月份,在办理一起十多年未执结的积案过程中,执行员以往多次去过被执行人家里,但每次都没有找到人。这次行动前,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和调查掌握的情况,该院执行局进行了周密部署,时间选择在被执行人按平常作息规律回家的晚上7点左右,并安排两个法警着便装开民用车蹲点守候,终于将被执行人抓获。又如该院在执行几起涉及酒店纠纷的案件时,由于被执行人除了酒店承包经营权外并无其它资产,而债权人中均有几十个卖菜的个体经营户,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该院采取以债转股或以酒店承包经营权的预期收益发放消费券折抵等办法,均达成执行和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执行救助缓解矛盾。执行过程中发现,确实有一批案件,由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情况又特别困难,如不采取司法救助,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为此,该院向南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由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加强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的审议意见。县政府认真落实人大意见,每年将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列入了该院的年初预算。为落实执行救助制度,院里制定了《司法救助管理办法》,由执行局申报,主管执行的院领导报经院长同意后审批,解决了一批确实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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