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港北法院执行“四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发布时间:2015-01-28 10:18:33


    本网讯(黄斯梅)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将“规范执行 文明执行”的理念贯彻执行工作各个环节,不断推进执行公开。

    一是立案公开。在立案大厅提供申请执行立案所需的全部材料,并设立专人接待,第一时间为当事人办好立案手续。立案后,告知申请人执行局办公电话,以便申请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是执行流程公开。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台、户外广告栏等媒介,依法公开执行过程,对执行的依据、标准、执行强制措施以及执行案件进展等情况及时全面地向申请执行人进行反馈,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让执行全过程透明化。

    三是处置公开。对于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的财物,将评估结果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公开进行拍卖,以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财产处置过程中,严格遵循执鉴分开的规定,所有鉴定、评估、拍卖等事项均向全社会公布,全面公开财产处置和分配过程,杜绝暗箱操作。2014年,该院司法拍卖实现100%网上进行,其中委托司法拍卖210件,涉诉资产3亿元。

    四是执行监督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实行发放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监督权。向社会公举报监督电话及邮箱,接到一起,核查一起,并及时答复。同时,主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人士人员参与执行,让执行在阳光下进行。2014年,该院共邀请人大政协等到现场监督执行9次18人(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