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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意识观念到能力
——与青年法官共勉
作者:张太亮   发布时间:2015-01-29 13:12:49


    近日阅读最高法院2014年度法治人物、故事、案件系列文章,很有感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依法本应如此”这句话。依法本应如此,多么轻松的阐释,多么自然的表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本应如此,无须大惊小怪。作为法官,我们应当庆幸法治的今天,也应当明白今天这份轻松与自然,承载了中国法治昨天多少艰辛的历程。

    正值青年学员结业的时候,作为青年法官导师,似乎应该说点什么,希望青年法官明白“法官坚守公平与正义,本应如此,不要大惊小怪”的道理,以此激励别人,勉励自己。 但古语有言:夫君子应直而不挺。思来想去,基于非严格意义上的师徒关系,不叮嘱显得直不足,说多了又觉得挺有余。

    因此,拈一个不轻不重、不虚不实的话题,与青年法官共勉,法官应当办好本应办好的案,做好本应做好的事,为好本应为好的人。中国当代的青年法官本应如何,不敢妄议。但练好基本功,掌握看家本领,培养锻炼理论与实务能力,应当属于法官之“本”的范畴。西汉文学家刘向告诉我们:不修其身而求于人是谓失伦,不治其内而修其外是谓大废。万事万物皆有根本,本治好了末也不会坏到哪儿去。

    青年法官,应当学会从意识、观念到能力的角度进行反省,在反省中找到前进的方向与动力,自觉培养问题意识,善于坚持辩证观念,努力提高统筹能力,实现人生的自我超越。

    其一,青年法官要自觉培养问题意识。提不出问题,不能分析问题,解决不了问题,这是“问题意识”、“问题导向”中最大的问题。事实上,问题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留给用心做事的人。只要用心用情做好每一件事,自然就会发现问题,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有时候也就接踵而至。

    对工作、对生活、对学习,要努力做到尽力、尽责、尽心。对昨天、对今天、对明天,要善于及时进行三个清理,及时清理自己的工作面检点得失,及时清理自己的生活面修正目标,及时清理自己的感情面坚守人伦。发现问题、对待问题、分析问题,要正确掌握三把尺子,善于用历史的、现实的、发展的眼光观察事物。解决问题、处理事情、谋划工作,应正确把握三个维度,紧紧围绕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三个方面展开,开门见山,切中要害。推进工作要抓好三个环节,重视工作前台建设强调受众感受和体验,重视工作平台建设强调工作效率和效果,重视工作后台建设强调内部协调与运转。

    其二,青年法官要善于坚持辩证观念。明确唯物论是辩证观的前提与基础,尊重客观,尊重规律,敬畏自然,遵守秩序,坚持是非观念,树立底线意识。有时候,固执与坚守只有一步之遥,固守己见不辩是非是固执,胸怀理想明辨是非是坚守。坚守理想而活在当下,努力在当下,奋斗在当下,快乐与幸福自然也会在当下。

    要正确认识与处理唯物论与辩证法之间的关系。事物具有普遍联系及存在、发展状态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尽在变化发展之中,客观世界本即如此。坚持辩证法要强调主客观统一,人们为了主观认知方便,将某些价值或特殊性进行筛选与强化,这是选择的结果,但不能因此而否定事物的客观性。事物是由点、线、面、体的多维空间构成,并不因为人们认识的局限,其客观性就会从立体返回到平面,从平面返回到直线,从直线返回到原点。任何机械片面认识,企图将工作过度简单化、纯粹数字化、统一程式化的做法,都是“懒政”的表现。

    要继承“理性中庸”的传统文化理念。《资质通鉴》说:“聪察强毅谓之才,理性中和谓之德”,《中庸》说:“执其两端而取乎其中”。理性就是要客观、中立、平和,不存偏私,不固执、不擅变,中庸就是要平衡、兼顾、包容,不绝对、不主观、不孤立看待问题。

    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对待自身发展和事业进步。人的科学全面可持续发展,重在目标与方向的把握,重在方法与策略的运用,重在能够认识自己。借用毛主席关于“对岸(目标)、桥梁(路径)、过河的人(主体)”的哲学方法,用哲学的思维与方法来指导生活,把目标、路径与主体研究好了,生活与工作中的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人的思维与行动之间,存在两个方向的转化,一是从实践经验向思维高度转化,二是从思维方法向具体实践转化,要善于在日生活中运用这两个转化,让思想与智慧真正为我们的生活与工作服务。

    对人对己要坚持一个原则,也就是要坚持“相对的自由”与“适度的干预”。对人也好对己也罢,没有自由与空间,很难有创造性,很难自主地、自觉地去工作与生活,慢慢地会习惯于被别人安排,失去自我存在的独立性。同样的道理,如果对人对己过度自由,则会失去对工作与生活的把控能力。要想提高对人己对事对物的把握能力,应当把功课做在前面,对工作、对事物、对主体进行适度干预,注重过程控制。干预的核心是尊重人格、尊重个性,不放任自流,不任其发展,通俗地说就是知人善任放手不甩手。就认识论、方法论而言,关键是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善于抓住要点,分清主次,辨别轻重,明白急缓。

    其三,青年法官要努力提高统筹能力。统筹是将目标、要求、方法、主体、客体、环境等要素综合起来,进行有序的安排与部署,使各要素相互协调起来,更好地服从于目的意图。

    一是要提高统筹自我的能力。学会统筹安排自己的生活与工作,凡事有预则立,无预则废。如果一个人没有计划与安排,即使忙碌也就只算得上是辛勤的蜜蜂,多年后蓦然回首方知光阴似水徒生白发。因此,我们要经常反问自己,比如:对自己的工作心中是否有数,每天早晚都在干什么,接受任务后是如何工作的,是否思考过自己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重要环节、关键节点等等。当遇到问题与困难时是如何处理的,是自己独立解决,向领导汇报,向同事求助,还是从历史的别人的做法中获得参考等等。对别人的工作是否也分出一点时间与精力去思考,假如换了我又会如何,如何看待同事与家人的辛苦程度、工作效率、处事方式等等。思考这些问题之后,不论有无明确的答案,都应会对自己有所启发。

    二是要提高统筹时空的能力。有位哲人说过:“时间可能是抚平心灵伤口的良药,但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高手”。不要把真问题寄希望于时间来解决,如果时间能解决的那一定也不是真问题。我们应当学会如何安排时间,如何对事项进行分类,如何确定先后顺序,如何用“四象工作法”将事项分为紧急且重要、紧急非重要、重要非紧急、既非重要也非紧急四类,从而将事务与时间、空间统筹起来。在现代生活中,特别还应学会运用新媒体、新通讯工具,将空间有效统筹起来。

    三是要提高统筹人事物之间关系的能力。从管理与服务的角度去划分,管理要素之间的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事之间的关系,而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许多方法,需要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与路径,有的事情靠交流,有的事情靠组织,有的事情靠制度,有的事情靠友情,有的事情靠权威,有的事情靠魅力等等。在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不要只想用一条腿走路,要记住“盘山千条路,同览一月高”,方法总会是有的,只是能不能被你发现。

    四是要提高统筹工作与生活关系的能力。工作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但不是生活的全部。为谁工作这个问题,应当认真地思考,想清楚了,你会更加珍惜今天的工作,也会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因为面对真实的自我,自然会坦然自若,快乐也自然会陪伴左右。不要把时间与精力花费在无谓之争无谓之辩之中,不要纠缠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不要被虚无飘渺的东西所羁绊,要学会用简单的真诚应付虚伪的复杂。如果有时间和精力,可以有效地利用起来提升自己,因为你必须明白,你可以停滞不前,但你无法消散世界舞动的旋律,更无法阻止别人前进的脚步。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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