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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境内外"蛇头"勾结偷渡团伙组织300多人偷渡
作者:莫小松 马艳   发布时间:2015-01-30 11:05:47


    广西自治区公安厅1月29日通报,2013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共破获偷越国(边)境违法案件145起,依法刑事拘留或逮捕涉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嫌疑人233名,截至目前已判刑一批,最高刑期判处10年。

    最近,广西与广东、新疆等地公安机关联手打掉了以韦海为首的特大组织偷越国(边)境团伙,其头目韦海在柬埔寨被抓获归案,境内组织策划者全部落网,摧毁了这个曾组织300多人偷渡出境,横跨多省区和越南的特大团伙。

    广西自治区反恐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李跃介绍说,近年来,广西边境地区组织偷越国(边)境活动呈增多之势,特别是境内外“蛇头”相互勾结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活动持续高发,屡打不绝,危害严重。

    “从目前广西破获的案件发现,此类犯罪活动多有涉恐背景,存在着极大的暴恐隐患和现实危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 李跃分析说,“抓获的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人员主要有境内外组织运送者,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蛇头”,和边境地区的“黑司机”、“黑导游”、“黑摩的”等,这些人员利欲薰心,在高额“回报”驱使下,参与到犯罪活动中。”

    广西公安厅先后组织开展了依法打“蛇头”反偷渡、打击西南边境地区组织偷渡、“铁网行动”、“秋风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整合各警种资源,抽调精干警力,依托媒体充分发动群众,打掉了一批组织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有力打击了偷越国(边)境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李跃介绍说,目前,广西公安厅起草了《广西公安机关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警示》,将于近日在全区印发。公安机关将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偷越国(边)境活动的打击力度,采取网上追逃、发布通告、重金悬赏、举报奖励等多种措施,加强追捕工作,尽全力将组织、策划、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人员绳之以法。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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