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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供"内幕消息"为诱饵诈骗21名成员被提起公诉
作者:章宁旦 陈云飞 马草原 发布时间:2015-01-30 11:20:28
一个电信诈骗团伙非法持有他人74张银行卡,以提供股票交易“内幕消息”为诱饵诈骗81人,涉案总金额近280万元。日前,蔡某剑等21名团伙成员被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诉。 阳春市检察院介绍称,早在2012年初,被告人蔡某剑在广州地区以帮人听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实施诈骗活动,并与被告人陈某攀、杨某森等人组成一个20多人的电信诈骗团伙。 自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期间,该诈骗团伙以广州市、阳春市两地为作案地点,虚构“广州安盛理财信息顾问有限公司”、“广州丰源理财信息顾问有限公司”、“广州鸿大理财信息顾问有限公司”以及“广州鸿星理财信息顾问有限公司”等公司,制作服务合同、保密合同,并刻制公司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购买电话通讯设备等,以理财公司的名义实施诈骗活动。 在实施诈骗活动中,蔡某剑等人在广州地区非法购买唐某丽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联的银行卡共计74张,专门作为与被害人签订合同和收取汇款。 该团伙在互联网上购买大量炒股网民的手机号码,向其群发虚假信息,以公司实力雄厚、掌握股票交易“内幕消息”、能够炒股获利等为由,吸引被害人电话咨询,进一步引诱其加入公司会员,并将会员费等费用存入公司指定账户。当被害人炒股赢利或亏本时,该诈骗团伙又不断要求被害人补交红包钱,以便继续赢利或扭亏为盈,直到被害人发现上当受骗。 据悉,至案发时,已报案的被害人已超过80人,遍布全国多个省份。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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