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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提升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5-02-02 10:47:05


    本网讯(赖见兴)  2014年,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作为第一要务,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增强群众观念,创新便民利民措施,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该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各项审判管理考核要求,通过公开展示审判数据、实行审判质效每月通报、每季评析等制度,强化审判管理;通过抓实抓好案件回访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各项审判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案件质量评查优秀率达98.98%,市中院抽检的20件案件全部为优秀,案件当事人回访满意率维持在98.6%以上,案件上诉率、发回改判率为全市法院最低。

    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切实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一站式”服务;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克服对诉讼当事人“冷”、“硬”、“横”、“推”的现象,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作风,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法律咨询900余人(件)次,坚持带案下访、巡回接访、判后回访,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以“三大平台”建设为依托,全面推行审务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建立和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全年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73份,举行新闻通报会4次,在新浪网、人民网、腾讯网、新华网发布微博120余条,向社会集中展示法院工作。举办公众开放日,邀请40余人次来法院参观、走访,体验司法的公开与亲民,扩大法治精神的传播和影响。

    完善司法便民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继续加强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牢牢把握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巡回审判,深入乡村、社区巡回审理案件80余件。继续实行基层法庭悬挂便民“小黑板”制度,告知法官工作动态,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万余元,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延伸司法职能,保障民生民权。坚持开展“三送”工作、“夜宿夜访夜谈”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2件,投入帮扶物资价值3.5万余元,帮助村委争取修建了两条通组公路,总长2公里。加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年共组织法官开展法制讲座4场。延伸审判职能,深入开展“司法助企”、城区治安巡逻、依法保障征地拆迁、集资纠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等活动,服务中心大局,受到辖区单位企业的好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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