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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击石头起火致车辆全损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发布时间:2015-02-02 10:21:29
撞击石头起火致车辆全损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2014年1月18日,原告在被告处投保车辆豫J65361驾驶员葛银明,在长垣县因车辆撞击石头造成车辆起火致车辆全损,经鉴定原告损失为243000。经原告申请理赔,被告承诺赔偿,后有无故拒绝理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诉至贵院。 来源:
华龙区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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