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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跨省贩卖香烟"发财梦"灭涉嫌非法经营被捕
作者:蓝发生 龚凤至   发布时间:2015-02-10 14:51:14


    不同地方的人,有不同的偏好,喜欢抽不同的香烟。广东省清远市男子谭某、周某、谢某就瞄准了这个“商机”,从广东收购中华、芙蓉王等香烟贩到江西卖,又从江西收购红梅、双喜等香烟贩到广东卖。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谭某、周某、谢某。

  经查,谭某、周某、谢某均为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人。2014年1月,谭某听朋友说从广东收购中华、芙蓉王等香烟贩卖到江西,然后从江西收购红梅、双喜等香烟贩卖到广东赚钱轻松,谭某没什么学历和技术,不好找工作就动了心,于是邀请好友周某、谢某合伙贩卖香烟,三人一拍即合,想通过贩烟发点小财。之后谭某借用叔叔的面包车作为交通工具,带着周某、谢某到广东省清远市和江西省赣州市找烟草经营户收购并贩卖香烟,扣除成本开支等费用后谭某每月进账五、六千元,周某、谢某每月进账三、四千元。

  2014年9月,谭某、周某、谢某三人商议后决定扩大经营规模,谭某出资增加到10万元,周某、谢某出资都增加到5万元,并在赣州市某小区租用一间车库作为仓库用于存放香烟。2014年12月2日,赣州烟草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一举抓获谭某、周某、谢某三人,在小区租用车库内当场扣押到中华、芙蓉王、牡丹、红梅等香烟38万余支,涉案价值19万余元。遂后三人被移送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方提示:根据《刑法》第225条和相关司法解释,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的或者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的,应以非法经营罪立案追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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