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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风雨无悔路
——记重庆市合川法庭庭长马耀明 作者:马圣玉 发布时间:2015-02-10 15:02:38
马耀明,58岁,执行局执行法官。1985年,为圆梦法官,他走下学校讲台调入重庆市合川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一步步走来,先后在基层人民法庭、审监庭、执行局工作,所办理的案件年均结案近200件。至今,30年的法官生涯一,他直坚守在工作一线,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法律事业及老百姓。工作以来,曾先后获得“办案标兵”、“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及个人嘉奖。 “无论在基层法庭还是在机关工作,重在‘责任’二字。只有认真踏实,才能做好法院审判或执行工作,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是执行局马耀明法官的话语,他也在用行动一直践行着的法官使命。 1985年1月,马耀明从一名教师转行进入法院,服从组织安排,先后在燕窝、大石、七间人民法庭工作,从事民事、刑事审判、执行等工作。2004年6月,调审监庭工作,2011年12月,调入执行局。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马法官兢兢业业,踏实认真,扎根法院30年,为群众排忧解难,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赞誉。 “在基层法庭工作,要不怕苦,要有迅速培养自身适应环境的能力” 58岁的马耀明看上去很有精神,也很有亲和力。在人民法庭工作期间,与基层百姓接触的20年过程中,他的体会是:在我们那个时代,基层法庭条件相对艰苦,交通不便,通常凭“两条腿”办案,“周一出门提包案,周五回家一身泥”,为了一个案子经常会走上大半天的路,这就需要大家不怕苦,有耐心,更重要的是对当事人负责。 “最初,人民法庭审判法官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当事人邮寄来诉状花8分钱,剩下的一系列工作,包括立案、到调查取证、审判、执行等就交给承办法官去完成,俗称8分钱办案”马耀明笑着说。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到了执行程序,被执行人龙某怎么也不露面了。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效线索,马耀明组织法庭干警连续二天二夜守候在公路收费站处“守株待兔”,凌晨一点,终于扣押了被执行人龙某欲销往重庆的两车大米。大米被扣押后,龙某蔫了,乖乖地上门缴清所欠债款,“夜执行”终于取得成效。 看着马法官和干警们布满血丝的眼睛,申请人握着马法官的手,不住地说着“感谢,感谢,有你们这样的法官,老百姓就放心了”。 “作为一名办案法官,要眼观六路,随机应变处理突发事件” 在早年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中,马耀明用他丰富的工作经验预防化解了一起恶性伤人事件。1996年,因家庭琐事纠纷,感情多年不和,吴某将自己的丈夫齐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丈夫齐某一直骂骂咧咧,情绪激动,并拍起桌子喊道:“如果离婚,我就和她同归于尽。”说着,手朝自己的夹克内兜摸去。凭着法官特有的警惕性,马耀明怀疑言辞激烈的齐某携带有凶器。为防止发生伤害事件,他一边用语言安抚齐某情绪稳住齐某,一边叫干警控制住齐某,从齐某的身上搜出了一把用布紧紧包裹的匕首,避免了一场可能引发的流血事件。 说起这件事,马耀明提醒大家,当时的条件有限,法庭的设施比较差,当审理双方矛盾冲突和积怨很深的案件时,办案法官都会多面观察,一看到当事人表情不自然或者动作不对时,就会格外留意,一有不对,马上出手,保护在场人的安全。现在的硬件设施好了,也不能掉以轻心,更要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宣传,保护好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就得有工作的样子,对一名法官来讲,这是最低的道德底线”。 作为一名工作多年的老法官,马耀明经常对一些年轻同志讲:“咱代表着法院的形象,不论是言谈举止,都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那样老百姓才会信得过自己”。 和马耀明在一起工作过的干警孔令明说:“马老师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年轻人学习的地方,对待工作很严谨,通常都是早来晚走,把当天手头的工作处理完,这一点让我们很敬佩”。 因为一个执行案子,需跨省到三亚某单位开展工作。干警全飞说道:“我们连夜赶到三亚,顾不得旅途疲劳,赶到这个单位准备上楼时,很不巧,电梯坏了,2小时后才能修好。马老师丝毫没有犹豫,二话不说和我爬到了8楼,再晚一点的话,这个单位的负责人就要出门了。“这种情况我们小休息一会也没什么,但是时间不等人,老百姓的事是第一位的,我们累点没什么,只要能够早一点解决问题,把案子办好,让老百姓放心,这才是我们最看重的事”,马耀明说到。 30年春华秋实,办案中的点点滴滴平凡而又闪光,怀着对司法事业的执着与热爱,凭着一心为民的司法精神,马耀明始终坚守着公平正义,驻守在基层,踏踏实实用自己的热情实现着一名普通法官的价值追求。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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