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检察机关突出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80件628人。查办水利、人防等单位窝窜案63件65人。查办行贿犯罪150人,追逃1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343万元,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2014年新疆全区检察机关突出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80件628人,同比上升6%和8.3%,其中,大案326件,同比上升24.4%。查办水利、人防等单位窝窜案63件65人。查办行贿犯罪150人,追逃1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343万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5件158人,同比人数上升24.4%,其中查办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16件16人,惩治和预防腐败有突破。围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强化诉讼监督有力度,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24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62件;追加逮捕146人、追加起诉23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起抗诉5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8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促使9家企业补交土地出让金2846万余元。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违法情况533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