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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法院多角度提升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
发布时间:2015-02-12 14:02:09


    本网讯(王希玉 柳延芳)  今年以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注重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76件,参与审理的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2.5%,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

    该院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在民事案件开庭3天前、刑事案件开庭5天前向人民陪审员书面送达开庭通知,确保按时参审,达到通知书面化;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分类,针对不同案件类型,根据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长等安排庭审,达到参审分类化;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保证人民陪审员能够熟悉案情,掌握案件争议焦点。评议时,按照人民陪审员、审判员、审判长的顺序发言,保证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的具体处理独立行使表决权,达到陪审全程化;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开展新法培训、研讨交流、赠送学习资料等多种方式,及时更新人民陪审员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理论水平和审判技能,达到培训经常化;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将陪审次数、参与调解、发表意见、案件质量等情况记录在档,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考核,达到评比档案化。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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