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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法院采取多举措确保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发布时间:2015-02-12 17:10:44


    本网讯(张名晔)  “这下好了,我们拿到了这笔钱,今年能过个安稳年了,真要好好感谢各位法官!”闫志强、张胜利等九名农民工日前从河北衡水中院领回了他们的血汗钱10939.35元。

    闫志强等人在冀州冯卫生项目部干活,工程完工后,其九人的工资一直拖欠未付。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闫志强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二审审理工程中,经中院民一庭法官耐心组织调解,冯卫生项目部与上述九名工人达成调解,一次性归还了拖欠的工资款。

  春节临近,农民工讨薪案件频发,针对农民工普遍存在法律意识不高、诉讼能力较弱等方面的问题,衡水两级法院主动介入,积极行动,采取多种措施方便农民工讨薪,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零容忍,使用法律手段让农民工工资实现“零拖欠”。

  开通绿色通道 加强司法救助

  衡水法院对追索劳动报酬的务工人员,一方面积极做好他们的情绪疏导工作,一方面给予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让有理无钱的民工打得起官司。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开通绿色通道,设立务工人员立案窗口,由专人负责对来城务工人员来诉案件进行诉讼指导和审查受理,及时了解案情并进行诉前调解,对诉前调解不成、但符合条件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凡属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案件,包括在诉讼中发现的与诉讼案件相关联的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案件,均作出妥善解决。

  “出重拳”严厉打击欠薪行为

  为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衡水两级法院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主动依职权开展调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楚。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农民工张某拿着追回的拖欠工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2014年12月2日,景县法院受理了被告人吴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被告人吴某借用他人资质承包了景县碧水蓝天一期工程,项目结算后,吴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张某等21名农民工劳动报酬295180元。景县法院在案件受理后积极同被告人沟通,尽最大努力替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被告人吴某已主动将所拖欠的农民工劳动报酬交至法院,并由农民工支取。景县法院对被告人吴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快速执行 化解讨薪难题

  衡水法院除在立案、审理环节采取措施外,还同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成立专项执行工作小组,对所有未执结和新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包案制度,责任到人,集中执行力量,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力争春节前不留积案。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高效快速地将执行款物送到权利人手中。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零拖欠”,衡水中院除在审判活动中给予农民工最大力度支持外,还积极配合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刘俊凯等法官被抽调到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联合小组工作,负责接待欠薪案件当事人,对来访当事人的诉求耐心倾听,认真制作笔录,并根据每天的工作撰写了“工作动态”,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依据,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不仅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案件能够顺利解决,让农民工能安心回家过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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