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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要把涉农检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作者:袁定波 发布时间:2015-02-13 10:16:04
2月11日至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河南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开展调研,看望慰问基层检察人员。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服务“三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重视做好涉农检察工作,积极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努力为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曹建明在调研时强调,要真正把涉农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查办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是涉农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也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方面。 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保持惩治涉农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惩治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执行中不缩水不走样,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当前,尤其要重点关注和依法查办农村“两委”组成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腐败案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腐败案件,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腐败案件,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贿选、破坏选举案件等5方面案件。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要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建议,促进基层乡镇和村社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 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发挥检察职能,既依法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又要守住依法办案底线,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当前,特别要深入思考研究如何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耕地等犯罪,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依法推进;如何依法惩治农村土地征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领域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犯罪,防止侵蚀农民利益;如何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农户宅基地权益、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金融服务等领域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强化农民权利的司法保护;如何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保障农村金融改革顺利推进;如何探索运用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强对农民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确保农村改革顺利推进。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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