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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法院用“心”挽救迷途青少年
发布时间:2015-02-15 15:57:10


    本网讯(曾小平 刘红连)  “你在春节假期也不能放松学习,把不懂的地方紧扣课本再认真学习一遍,要珍惜学习的机会,学习上不能掉队。”2015年2月13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到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刘某的居住地,语重心长地对刘某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教育。

    吉安县法院结合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对其采取“心理诊疗法”,努力从源头上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坚持做好帮扶矫正工作,积极实施跟踪回访制度,用“心”挽救迷途青少年。

    针对未成年被告人违法犯罪日益增多的现状和特殊的生理、心理特点,该院于2013年10月成立了少年审判庭,由3名审判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女法官担任承办法官,专职办理涉未成年案件。同时,邀请富有未成年保护工作经验的妇联、团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中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与被告人亲属共同对被告人说理帮教。

    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不仅是犯罪的根源,也是改造的关键。该院帮教工作注重从“心”分析,采取四段递进式帮教扶助迷途羔羊走上新生之路。坚持庭前调查,掌握被告人心理状态;庭中圆桌审判,寓教于情,寓法于理,柔情感化疏导迷惘心态;庭后封存未成年轻微犯罪记录,一人一档分类管理,会商拟定帮教方案;交付执行后,承办法官与未成年犯结对,与社区矫正人员定期回访谈心谈话,逐步扶正人生道路。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后社会认同度降低、自暴自弃的心理较为普遍的问题,该院还试行“希望教育”的法官综合评价制度,通过法官从细节之处深入挖掘并当庭宣读未成年被告人身上的优点,让未成年被告人强化对自身价值的认同,增强改造的信心。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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