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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不让丈夫家人探望孩子被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5-02-27 10:20:04


妻子因不让丈夫家人探望孩子被起诉离婚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在互不了解的情况下就于农历2009年12月20日举行了结婚仪式,开始共同生活,后于2011年4月29日在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原告发现与被告的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无法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孩子出生后因原告母亲身体不便无法照料孩子,被告将孩子交给其父母照料,但却不让原告的家人看望孩子。2013年春节被告再次与原告因为琐事发生争吵,双方无法共同生活,双方至今分居一年之久,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原告故具状起诉,望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 范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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