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视频> 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向他人借款立下字据后不予偿还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5-02-27 10:47:18


男子向他人借款立下字据后不予偿还被起诉


    2014年1月21日,被告借原告人民币现金160000元,写有字据。之后至今,经原告多次找被告催要,被告均借口推脱,不予偿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如所请,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 范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