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男子向他人借款立下字据后不予偿还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5-02-27 10:47:18
男子向他人借款立下字据后不予偿还被起诉 2014年1月21日,被告借原告人民币现金160000元,写有字据。之后至今,经原告多次找被告催要,被告均借口推脱,不予偿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如所请,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
范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