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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土地纠纷两村民伙同他人将人打伤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5-02-28 09:46:05 
        因土地纠纷两村民伙同他人将人打伤被起诉 原告与高码头镇周堂村村民郭正贤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2013年11月17日下午四点左右,郭正贤、刘滨伙同刘滨找来帮忙的马东及另外一妇女来到原告家里,对原告进行辱骂,后发生争吵,马东将原告打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0000元。 来源:
          范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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