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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银行借款到期未还五保证人被追究责任
发布时间:2015-03-03 10:33:27


男子向银行借款到期未还五保证人被追究责任


    2013年5月周海坡在中国邮政银行卢氏支行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多次向周海坡要求归还无果。马海鸽等五被告作为连带保证人,承担连带但保责任。



来源: 卢氏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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