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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为解暑偷西瓜不成变抢劫领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5-03-04 13:37:11


    本网讯(黄戌娟 卢为明)  湘潭县“90后”小伙周彤因天热想偷两西瓜解暑,结果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从盗窃变成了抢劫。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对周彤犯抢劫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4年7月6日晚上八点多,周彤与几个朋友在湘潭县梅林桥镇吃宵夜,因天气炎热,为了解暑,几人商议到湘潭县谭家山镇某西瓜种植基地偷西瓜吃。随后几人来到谭家山镇夏某某的西瓜种植基地,进入瓜棚内盗窃西瓜。周彤盗得西瓜走出瓜棚时,被看守西瓜地的夏某某发现,夏某某对周彤进行抓捕,周彤则反抗呼喊并对他拳打脚踢,其他几人闻讯后,纷纷赶来帮周彤一起对夏某某实施殴打。周彤等人将夏某某打得无力反抗后,携带盗得的两个西瓜逃离现场。经鉴定,夏某某损伤为轻微伤,被盗、抢、损坏的西瓜价值共计1991元。

    案发后,周彤及其朋友的家人已向被害人夏某某赔偿损失费用3.8万元,夏某某对周彤等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彤伙同他人在盗窃西瓜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并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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