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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广西区钦州市法院工作纪实 作者:岑松锷 梁明晔 发布时间:2015-03-06 11:20:27
“人民”二字重千钧。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正是广西区钦州市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钦州市两级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司法为民便民措施,把司法的温暖和公正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让群众切实得到司法“实惠”。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莺子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全市法院积极参与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大力推行诉前联调工作,创新服务群众工作新机制,有效化解了矛盾,方便了群众,发挥了基层综治整体合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法院服务群众的新经验,是社会治理工作的新亮点。” 保民生护民利 钦州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公民合法权利得到有效、可靠的司法保护,切实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2014年,全市法院审结各类一、二审民商事案件9134件,结案率97.76%。其中,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案件344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761件,侵害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1929件,一审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纠纷案件339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审理平果某新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与钦州某发电有限公司买卖纠纷一案时,双方当事人存在较大的争议。合议庭开庭审理后,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细致、客观的综合审查判断,依据证据、法律及时公正作出了裁决。案结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判决信服,平果某新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还寄来了感谢信。 该院还尤其注重运用调解手段来解决矛盾纠纷,2014年共调解一、二审民商事案件3109件,撤诉1381件,调撤率达49.16%,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莫秀美与被告龚有杰等人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双方为小孩购买一瓶八宝粥而引起争斗打架,原告受伤住院后经有关部门处理未果,双方矛盾极其激烈。原告向浦北县法院起诉被告赔偿其医药费等各项损失12000多元。经开庭审理后,该院主办法官多次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向当事人讲解了相关法律,当庭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赔偿原告医药费等损失6000元。 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 “下班时间也有人在接受立案,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因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前来灵山县法院起诉黄女士激动不已。她对记者说:“我从乡镇到达县城,已经是中午12点多了,心想只能等下午上班时间才能办理起诉了。可是大老远的跑上来一趟不容易,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进法院瞧瞧,没想到有法官在值班接受立案呢,太意外了。” 推行“工作日无间断立案”,在工作日午间休息时间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值班,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员的相关法律业务咨询,立案材料受理,并提供诉前指导、庭前调解等一站式服务,这只是钦州市法院创新司法便民举措的一个缩影。 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还进一步完善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诉讼材料专收窗口和审判信息查询触摸系统,开设钦州法院“阳光司法网”,方便群众查询案件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生效裁判文书。推广网上立案和电子送达方式,方便当事人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坚持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7420件,占诉讼案件的75.93%,巡回审理案件1009件。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受理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219件,准予缓、减、免交金额119.96万元。 清理民生执行案件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5年了,案子总算结了,总算可以告慰儿子在天之灵了。”近日,家住钦州市钦南区的温文(化名)拿到4万元执行款时,不禁唏嘘不已。 5年前,温文的儿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后法院判令肇事司机杨某赔偿各项损失,但除了杨某的父亲代为支付部分赔偿款后,其余4万元一直未支付。生活困难的温文遂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因杨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去年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找到杨某及其家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叔叔一次性垫付4万元执行款,使这起长达5年的执行陈案终于执结。 2014年1月23日上午,在钦州市中级法院举行的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上,20多名申请执行人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寇兴广等领导的手上接过执行款。寇兴广在仪式上指出,这是钦州市法院改进执行工作方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又一有益尝试,是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的有力措施。 2014年,该院集中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抚养、赡养费等十类涉及民生的案件197件,结案率98.3%,执结标的1126.9万元。利用各种媒体公布62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使严格执法成为新常态。 诉前联调化纠纷 “诉前联调工作是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是我们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和参与平安钦州建设的有效措施,更是我们密切联系群众,解决与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效办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上需向记者介绍说。 说到诉前联调,钦南区大番坡镇的姚明兴大伯对此深有体会。姚明兴3兄弟因房屋拆迁权属问题发生纠纷,几年争执不下、解决不了。2014年3月份,姚大伯来到大番坡镇司法所反映情况,司法所和联络法官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调查情况、多次走访,召集姚大伯几兄弟进行调解。经过一个月的调解,几兄弟自愿达成并签订调解协议。“经过调解,解决了我们兄弟之间的矛盾纠纷,现在我们既不需要走到起诉这一步,不需要花钱,兄弟之间也没有什么意见了,恢复了以前和睦的关系。”姚明兴高兴地告诉记者。 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创新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与相关部门搭建立案窗口、基层组织、交通巡回、司法所、征地拆迁部门、服务企业等六个诉前联调平台,从司法所、公安交警、村委会、社区等单位聘任调解员727人,2014年法官参与诉前联调案件1369件,调解成功1158件,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受到人民群众欢迎。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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