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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法院完成派出法庭恢复重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06 13:48:14


    本网讯(杨志成)  2015年3月5日,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完成柿子法庭的搬迁工作,标志着该院法庭恢复重建工作的完成。

    据了解,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原有三个派出法庭,基于历史原因,2000年以后,所有法庭回迁至县院办公。近年来随着盐津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的高速发展,伴生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增加,该院受理的各类案件从2005年的724件攀升到2014年的1752件,且大量的矛盾纠纷均发生在基层。

    2014年,该院在听取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到各乡镇、社区、村寨走访调研后,决定启动三个派出法庭的恢复重建工作。2014年年初,该院已租借民用房屋,将牛寨、普洱两个法庭下派到乡镇办公,将搁置多年的柿子法庭进行翻修,并于2015年3月5日完成柿子法庭的搬迁工作,标志着该院法庭恢复重建工作的完成。

    牛寨法庭负责审理牛寨、落雁、兴隆三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普洱法庭负责审理普洱、中和、滩头三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柿子法庭负责审理柿子、庙坝、豆沙三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邓自禄表示,“法庭从院机关搬迁至乡镇办公,一方面可以降低辖区内居民诉讼成本;另一方面让开展普法工作更加便捷。”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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