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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县法院打造弱势群体司法救助体系
发布时间:2015-03-09 11:00:09


    本网讯(廖长春)  今年以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努力建立司法救助体系,不断加大弱势群体服务救助力度,真正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该院修订完善《关于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实施意见》,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于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送达”; 对行动不便、偏远山区的当事人,该院坚持巡回办案,就地化解纠纷,减少弱势群体诉累。同时,该院与司法部门、援助中心、律所共同签订《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协议》,全面贯彻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交制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制度及提供司法援助,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此外,为有效地做到案件事了人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对“涉弱”审结的案件实行定期带案回访,积极收集意见建议,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截止到今年2月份,该院已实施司法救助18件次,共减、免、缓交诉讼费0.56万元。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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