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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无证驾车因未保持安全车速致人死亡受审 
                发布时间:2015-03-09 09:41:05 
        男子无证驾车因未保持安全车速致人死亡受审 2014年3月23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无证驾驶无牌号两轮摩托车,沿陕县世纪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大营村路口南150米处时,因未保持安全车速,将推自行车由东向西横过马路的蔡振傲撞到,至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逃逸。 来源:
          陕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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