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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车因未保持安全车速致人死亡受审
发布时间:2015-03-09 09:41:05


男子无证驾车因未保持安全车速致人死亡受审


    2014年3月23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无证驾驶无牌号两轮摩托车,沿陕县世纪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大营村路口南150米处时,因未保持安全车速,将推自行车由东向西横过马路的蔡振傲撞到,至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逃逸。



来源: 陕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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