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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杆法官”王利办案有一套
作者:张国强 发布时间:2015-03-10 11:37:14
辽宁省大连市獐子岛,距离市区70多海里,物产丰饶,但气候条件较恶劣,年平均大雾55天,七级以上大风72天。长海县人民法院獐子岛法庭庭长王利扎根海岛13年,用法律为獐子岛筑起一道社会稳定的防波堤。 獐子岛法庭下辖獐子、海洋两个乡镇大岛及周边大耗、小耗、褡裢三个村级小岛,都属于黄海深处距陆地最远的岛屿。这里是个熟人社会,亲戚套亲戚。獐子岛法庭除一名留守书记员外,只有王利一名法官,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光杆司令”。 王利到岛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认亲”。一开始,群众对他敬而远之,根本不买账。但王利并不灰心。不接电话?那就面对面,到跟前和你沟通。开大会不灵?那就开小会,一个居民组一个居民组走访。做调解不让进家门?那就在外边谈,直到群众服气开门,调解的事也就差不离了。 就这样,不到半年,王利走遍岛上大街小巷,和岛上群众打成一片,大叔、大婶、大哥、大嫂的喊得亲热,用真心换来群众的一片真情。 獐子岛法庭自1989年建庭,十多年间没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为了便于海岛群众诉讼,办案人员要背着国徽常年奔波于5个大小岛屿巡回办案,乘船跨海是家常便饭。 有一年快过年的时候,海洋岛有11个案件涉及外来农民工工资报酬给付,矛盾激化一触即发。王利带着书记员立即乘船赶去。 当时海上刮起六七级西南风,巨大的海浪一会儿把船高高地抛出海面,一会儿又把船狠狠地砸进浪谷。 船靠岸后,王利忍受着晕船的不适及时组织开庭,用了一个下午和一个上午审完11起案件。经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当庭给付农民工往来路费和其他费用,余款春节前全部付清。 后来,王利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镇政府办公楼东侧一楼的两间房子成为法庭审判办公场所。由于房屋地势低洼,夏季常积水,冬季又没有取暖设备,异常寒冷,王利就这样坚守着。 2005年,长海县法院立项兴建獐子岛法庭办公楼。2007年,办公楼落成入住时,王利高兴地说:“终于不用背着国徽去办案了。” 獐子岛某事业单位负责人2000年向中国农业银行獐子岛分理处贷款30万元,后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贷款到期后,这位负责人四处躲债,案件始终没有妥善执行。 2007年,王利了解情况后,经过长期缜密调查和取证,发现被执行人在债务存续期间,转移了一套房产逃避债务。在确凿的事实和证据面前,被执行人如数还清贷款。 从那以后,獐子岛法庭的执行案件迅速减少,每年仅十一二件,有能力执行的被执行人全部主动执行。岛上群众都说,王利“办案有一套”。 13年来,王利所办理的案件无错案、无发回、无上访。獐子岛法庭诉讼案件呈现逐年递减态势,2014年实现辖区大耗岛和褡裢岛两个行政村无诉讼案件。獐子岛法庭调解率始终稳定在90%左右,诉前解决的纠纷案件逐年增多。 獐子岛法庭先后被评为大连市优秀法庭,辽宁省优秀法庭,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王利先后被评为长海县劳动模范,大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法官、十佳法官、优秀庭长,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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